教案是每位教师再熟悉不过的了。随着课程改革的逐步深化,教育教学理念的不断更新,教案这个名称的科学性受到了许多教育工作者的质疑,同时也出现了如学案、课案等多种不同的叫法。笔者认为:这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名称的更替,而是教育领域里的一场深刻革命的必然产物,这一现象既反映了教师随着课程改革,教育教学理念的更新,也为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,提出了一个极其尖锐和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:沿袭多年传统的“教案”,到底应该叫什么名好?
当前教改的一个核心问题,就是如何坚持“以人为本”,摆正教师与学生、教与学的辩证关系。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,是学习的主人,教师则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和引路人,教师的职责也由传统的“教”,变为现代教学的“引”。简而言之地讲,就是把长期被动的灌输式的教学,转变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,导以学习的方法,引领学生积极主动、合作、探究学习。虽然“教案”作为教师驾驭课堂教学的预设方案,只是教育形式中一个常规的教育工具,名字只是一个便于称呼的符号,但是如何称谓更为科学、更为准确,却隐含着深层次的教育理念。基于这一认识,我们对“教案”等几种不同的叫法,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与比较。
教案。我认为这是传统教育教学意义层面上的一个通行概念。在推行新课程教育教学改革逐步深化的今天,这种叫法显得过于陈旧和老化,咋一听起来,就觉得“教”的成份特别浓厚,其最大的缺点在于过于突出教师的主导作用,忽视了学生“学”的这个教学根本点和落脚点。
学案。这是对“教案”的修正。表面上看,它最大限度地体现了教学中学生的主体地位,提醒教师在实施课堂教学中尽力引导学生自主互助与合作。但是,教学永远是两个方面的双向互动活动,“教”中有“学”,“学”中有“教”,彻底抛开教师的“教”,教育将会走向另一个极端。
课案。学校实施的是“课程”,学习的依据是“课本”,学生的学习场所是“课堂”,将课堂教学的预设方案称为“课案”,这种集课程——课本——课堂——课案四位一体的叫法,我们觉得最为适当与科学。它不仅揭示了新课程教学预设方案的思想内涵,而且符合概念的严密性要求,具有更形象、更确切的特点,同时也能够体现新课程改革的初衷与方向。
当然,一份完整的“课案”必须包括教学目标、学习重难点、导学过程和课后反思四个方面。由“教案”到“课案”,虽说只是名称的变化,但这一变化反映了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教育理念的根本转变,对于全体教师积极投入课程改革,必将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。为此,笔者建议:应该为传统的教案改个名,或者说为当今的课堂教学预设方案正个名。